背景:#EDF0F5 #FAFBE6 #FFF2E2 #FDE6E0 #F3FFE1 #DAFAF3 #EAEAEF 默认  
阅读内容

性社会学者方刚谈乱伦之禁忌

[日期:2008-09-30] 来源:  作者:九通科技 [字体: ]

我会很多天不看新闻,今天才知道媒体不久前爆炒了一下李银河谈乱伦的新闻.在我看来,乱伦作为一种性禁忌,本身就是有问题的.1996年,十年前,我便写了下面这篇文章.特找出来,发在这里,也算对李银河的一种支持.也算表明我自己对乱伦禁忌的看法.
                                     最古老的性禁令
                                               --乱伦禁忌质疑
一,谴责的苍白
    一位男青年打电话到艾滋病求助热线,讲述了和亲生母亲间的乱伦行为。
    像很多母子乱伦的家庭一样,这个家庭也是单亲,当男青年六岁的时候,父亲便离开了他们。在只有一个房间的家里,母子十几年同居一床。男青年十六岁那年的秋天,发了一场高烧。也许是受怜爱心理的支配,那天夜里,母亲和儿子躺到了一个被窝里,让儿子的头枕着自己的肩膀,给病痛中的孩子一种宽慰。儿子在眯眯糊糊中抱着母亲,抚摸着母亲的乳房。母亲没阻止,儿子有些冲动,将手向母亲的下体伸去......这个男孩子对热线咨询员说,那天晚上母亲教会了他一切。

    曾有一个男青年直接打电话给我,父母在他八岁的时候离婚了,他一直和母亲生活。十五岁那年,在母亲的引导下,他们发生了性关系。男青年说,母亲总是尽力满足他,他们在一起进行过各种方式的性交实验。

    如果这是两个因为乱伦而感到罪恶的例子,我们这里的探讨将失去新意。问题的价值在于,这两个男青年都声称,他们并未觉得自己与母亲的行为是一种罪恶。那个打电话到艾滋病救助热线的男青年,只是为了问一问,乱伦是否会导致艾滋病。而那个打电话给我的男青年,更多的是想作一种渲泄。明眼人看得出来,罪恶的阴影罩仍罩在他们的心头,只不过这是外界社会的影响所致,而在他们的本心中,却不愿承认这是一种罪恶。
    那个打电话给我的男青年今年21岁,正在读大学,我侧面地探询他何以没有罪恶感。男青年对我说:“这是两个人的事情,我们是自愿的,又没有伤害到别人。”
    我立即无话可说了。
    但是,我虽然无话可说,却总觉得仍无法认同男青年的乱伦行为。我明白,我的无话可说是因为我的潜意识里原计划按着习惯性思维方式来批驳他,诸如道德呀,伦理呀,法律呀,等等。但是,男青年一句“两个人的事情,没伤害到别人”,那些旧有的简单化的说教立即显得苍白无力了。我必须立即去找寻更有力的武器。
    我们习惯于犯的错误便是,总是以概念去批判实际中的东西,而概念往往是教条的,面对鲜活现实中的反驳,它只能被作为说教来嘲弄。对于一种禁忌的认识,最理想的办法是溯到它的源头,看一看这种禁忌产生的根源。

二,被动摇了的根基

    乱伦禁忌是人类最早产生的性禁忌。
    蕾伊·唐娜希尔在《人类情爱史》一书中提到,在旧石器时代晚期,人类进入狩猎生活。这种生活需要部落间的团结一致以对付凶猛的野兽,于是,部落间的交往使通婚成为可能。同时,为了加强政治同盟,这种通婚在当时也受到鼓励。而通婚的实施,又使得“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机制发挥作用,因为在族内通婚的时代,自然选择很难插手其间。就是在这时,人类有了第一个性禁忌,乱伦禁忌。这种禁忌是全球性的,但是对于乱伦的划定,不同社会、不同文化有着不同的标准。父母和子女间的性行为是统一的禁忌,兄弟姐妹与祖父母、叔舅、姑姨之间的性关系通常也被禁止。而在某些社会集团中,禁忌还扩展到与堂(表)兄弟姐妹之间。个别文化的个别时期,出于特殊的需要,如古埃及的法老王通过与姐妹的乱伦婚姻巩固其王权的绝对化。

    一般来讲,母子乱伦并不多见,父女乱伦的暴露机率更高一些,而兄妹乱伦的比例往往是父女乱伦比例的5倍。母子乱伦的举报率很低,兄妹乱伦更是如此,因为这两者中的强迫性并不明显。父女乱伦多起源于父对女的强迫,但往往会发展成自愿的性关系,但即使如此,作为刑事案件举报的乱伦个案中,父女乱伦无疑占有绝对优势。

    我们可以看到,按着唐娜希尔的说法,加强部落的团结与种族后代的优化是乱伦禁忌产生的根源。在中国,当前通行的禁止三代血亲之间婚配的法律也是从优生学理论来考虑、确定,并向民众加以解释的。因此,在这里,一个问题便出现了:乱伦禁忌产生的理由在今天的社会是否还成其为理由?

    首先,为了部落的团结肯定不再是理由了,因为整个世界都已经团结成一个大的部落。其次,优生学的考虑也因为避孕技术的高度发展而受到挑战。众所周知,由于避孕套的出现,性行为的生殖目的早已不再是一统天下的思想,人们的性活动更多的是为了精神与肉体的快乐,而不再是为了生孩子。当性行为与生育分割开来时,许多传统的基于生殖目的的性观念都受到毁灭性的冲击,那么,乱伦禁忌呢?我们不是同样可以说:既然性行为不必导致生育,乱伦禁忌赖以产生和存在的优生学基础已经不再起作用了;既然性行为是为了精神和肉体的娱乐,那么两个渴望精神与肉体合而为一的人,他们的结合不会影响别人的利益,社会有什么权利加以干涉呢?正像那个打电话给我的男青年所说的:“这是两个人的事。”

    如果对性乐趣的追求不受道德含义的影响,如果单纯从性快乐的观点考虑乱伦,那么,乱伦只不过是一个词语而已,事情本身在伦理上就无关紧要了。性伴侣的世俗身分与性行为本身有随之而来的快乐就毫不相干了。

    思索到这里,我知道,如果我们认同于自己处在一个尊重个人选择与个人利益的时代,就应该对自愿的乱伦者给以宽容。事实是,二十世纪五六时年代,在西方性革命发展的岁月中,不乏要打破乱伦禁忌的思考者和行动者。而“上帝的女儿”这一组织,更是以宗教的形式反对乱伦禁忌,鼓励父女间的性行为。正像非洲的阿赞德一样,最高尊长直到今天仍与他们的女儿发生性关系。

    但是,即便是“开明”的美国政府,仍然将“上帝的女儿”视作邪教扫除了。我们似乎已经将禁忌从根基上动摇了,但我们仍无法从感情上接受它。也许,这禁忌还有被我们忽视了的根源?

    我们此时不妨再掉过头来重新思考乱伦禁忌产生的所谓根源,我们有充分的理由怀疑,这是否真的是为了种族的质量。首先,原始人的平均生命只有30岁,不具备总结、归纳遗传规律的条件;其次,原始社会在相当长的时期只知有母,不知有父,遗传基因之说更立不足脚。唯一可以解释的理由是:乱伦威胁了财产的分配与两性关系的平衡。在原始社会,男人是靠提供给女人食物得到性交机会的,女人是靠提供性交机会获得食物的,如果儿子与母亲发生性关系,女儿与父亲发生性关系,这一体系便会被打破,而使成年男女获取食物的机遇受到挑战。这,也许才是乱伦禁忌产生的真正原因。但是,今天人们不再靠性来交换食物了。

三,寻找依据
    日本学者大井正著有《性与婚姻的冲突》,在这本书中,他专节论及乱伦禁忌产生与存在的根源。

    性意识淡泊说。按着此种理论,自幼相互接触而共同生活过来的男女之间,性意识比较薄弱,不会产生性欲求。但这显然又与弗洛伊德的观点相左,弗氏是大谈俄狄浦斯情结的。而且,最重要的问题是,我仍无法用这种理论去说服那个与母亲乱伦的男青年,因为他会以自身现状告诉我:“我性意识不淡泊,我便可以乱伦。”那时,我们又将怎样维护这一古老的禁忌呢?

    征服说。持此种观点的学者认为,当一个血缘群体征服另一个血缘群体之后,男子便在性关系上垄断了战败群体的女性,而禁止战败的男人与被垄断的女人间发生性交。这一禁令,后来便成为禁止有血缘关系的人互相发生性关系或禁忌乱伦的习俗。但是,很显然,但我们面对二十世纪末的乱伦行为时,这一起源说仍然没有现实的意义。

    法国学者莱维  斯特劳斯在《亲属关系的基本结构》一书中,提出乱伦禁忌产生于族外通婚之前的大胆主张。他认为,原始人通过婚姻达到互换物质资料的目的,因此,他们不得不实行族外婚。然而,这一起源的假说同样不能成为现代乱伦有罪论的依剧,因为现今的乱伦只是局限于性行为,很少有哪对母子、父女或兄妹想到领一张法定的证件。更何况,通过婚姻获得物质,虽然仍广泛存在于现今社会中,但已不再是主导势力。

    我们必须找到一种具有现实意义的维护乱伦禁忌的解释,或者,我们解除这一禁忌。这是一个现代社会必须持有的态度。

    金西博士在《人类性学报告--女人卷》中,根据自己的调查说,乱伦对未成年人日后的性成长具有一定好处,许多乱伦关系往往在第一次之后,便是孩子们采取主动了。金赛更说,第一次的乱伦关系中,未成年人确实会感到紧张、恐惧,但他们面对臭虫、蛇的时候同样会紧张和恐惧。

    默多克为我们提供了不同的看法,这位学者在《社会结构》一书中认为,要想全面理解乱伦禁忌的问题,需要具有精神分析学、社会学、文化人类学、行为心理学等多学科的综合知识。我们显然没有那样的耐心,还是听听默多克思考的结论吧。

    弗洛伊德在强调人最初的性选择含有近亲乱伦因素的同时,也指出同时具有的排斥异性近亲者的倾向。当一个男孩子将母亲看作自己的情人的时候,很自然地也将父亲看作自己的情敌,女孩子也会产生相同的情感,这便是弗氏所说的“双重性情意综”。如果这种意向不是受“现实法则”的影响而转向的话,那便会出现默多克所说的:家庭的衰落。在默氏看来,能够使家庭衰落的根本原因便是家庭内部的纷争。家庭是构成社会的基本细胞,只有增进家庭内的集体服务,才会加强社会整体间的联系。

    同时,父母与子女间的性关系会破坏父母的权威,而父母在家庭内的权威正是维系整个社会秩序和传播文化所必需的条件。一个完全抛弃了权威的社会,也就完全抛弃了已经取得的一切智慧成果,长序倒置,复归空无。我们不能想象这样的社会会是一个稳定的、前进的社会。

    弗洛伊德在《性学三论》中提及“乱伦的栏栅”,他说:“对这栏栅的尊重,根本上是社会所立的一种文化要求。社会不愿意使家庭关系过分强大,以致阻碍了更高级社会单位的形成。”又说:“这个历程(克服和弃绝乱伦欲念)对文明的进展而言,十分重要,因为唯有如此,上下两代之间的对立才可能出现。”

    默多克无疑将一个凄惨的前景摆在我们面前,乱伦的意义绝不仅仅是性观念的问题,这一禁忌的破除将毁掉整个社会秩序。但对此,我个人也是怀疑的.
四,更直接的思考
    (从略)

五,我的观点
    我认为,既然爱情是属于两个人之间的,那么就不必管这两个人之间原本的生物学上的关系。所以,近亲相爱与做爱,都不是社会应该干涉的事。
  当然,他们之间最好不要孩子,从优生的角度看。
  但是,如果他们自己愿意要孩子,并且准备好了承担后果,那么,也是他们自己的事,社会同样不应该干预。假设他们的孩子有问题,那也是他们自己在养,他们自己愿意这样,就不会给社会什么负担。
  总之一句话:我们不能打着社会的旗号,伤害个人的选择。不能打着科学的名义,伤害别人的爱情。
  如果说我们的祖先一直是乱伦的,那我们不也发达到了今天?所以,乱伦禁忌是站不住脚的.

阅读:
录入:wangyongxue

推荐 】 【 打印
本文评论       全部评论
  好   (好手 ,10月29日 )
发表评论
  • 尊重网上道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 本站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 本站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您的评论
  • 参与本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点评: 字数
姓名:
内容查询